申请公民入籍加拿大或换发枫叶卡时,移民官计算申请人在境内居住天数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过去都以申请人的签名日期为准,但基于“无罪推定”(benefit
of doubt)原则,官员建议应改为对申请人较有利的收件日期。此外,数据显示,移民部在线服务最常见的问题是“如何查询申请案状态?”
在境内居住天数是移民申请入籍或换发枫叶卡的关键,过去移民官在计算时都以申请人的签名日期做为往前推算的基准,但移民部全国总部副主任麦博德(Steffan
Mile-Board)建议,应改为对申请人较为有利的收件日为准。
他说相关申请案均以邮寄方式送达处理中心,由于申请人寄出申请案后的行踪无从掌握,为作业方便起见,过去都以签名日期做为检测居住天数的基准,但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应改为对申请人有利的收件日期做为起算日。他希望移民部同意,并修改相关程序及训练规章。
曼省华人网 http://mbchinese.ca:曼省华人网 » 加移民官建议更改统计居住天数办法 以收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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