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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发陆胞证:废国籍有啥不好?





   上千万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出生在中国,是与生俱来无可否认的中国国民,是祖国的骨肉亲人和海外同胞,是国家强盛民族复兴不可多得的人才人力资源和巨大财富、无价之宝,不是外国人,无论如何,都没有理由自动放弃给外国。海外大陆移民群体,绝大多数是祖国一手培养教育出来的高素质人才,可谓藏龙卧虎。破除所谓“国籍”作茧自缚的限制,破除所谓“千人计划”关卡的限制,敞开回祖国自由的国门,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经验的高端人才,将会像三文鱼回游祖地一样形成海归潮,何愁强国兴族无才?

   海外大陆同胞,发自内心认同自己是中国人。善待自家海外陆胞,比善待洋人外人更重要。洋人再怎么中国化,也不如海外亲人了解祖国、心向祖国。如果上千万海外陆胞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堂堂中国何惧国际反华势力抹黑鼓噪?如果上千万海外陆胞对自己的祖国不认同或怨声载道,区区几个外国记者又如何能改善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

 

生在大陆,长在中国的海外移民,回国要签证,祖国变成了外国。落叶归根回祖国住自家老屋,要办中国“绿卡”再回归移民,本国的海外移民变成了外国移民。侨务日趋无侨可务,上千万海外陆胞几乎全被务成“外国人”,裸示了封建半封建的愚昧落后荒唐。没有明确的国民身份,就没有现代国民地位、国民权益、国民待遇,更谈不上国民的自由和尊严。这是困扰海内外中国人诸多问题的症结之所在。践踏国人与生俱来的现代国民权益,是压在海内外中国人头上的不讲人道不通人性的冰山,必须废除。

 

最近几年,率先呼吁承认双重国籍的海外大陆移民社区、社团、民间有识之士,纷纷摆脱封建半封建特色“国籍”、“户籍”观念的束缚,转而下功夫研究与生俱来的现代国民身份与公民身份、居民身份之间的不同,呼吁颁发海外大陆同胞证,或海外侨胞证、海外华人证、侨民证、回乡证等,要求回祖国自由探亲免签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读过《三大恶果》(《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三大恶果》),再读本文《三大道理》,自会看到思想解放探求真理的认识飞越。经过多年万众一心的努力,海外陆胞签证回祖国难的坚冰开始化解。但是,铲除国籍法、户籍制两座冰山,立国民法发陆胞证回祖国自由尚未成功,仍须继续努力。

 

阅读分享过本人博客大量相关专论,不难悟出,搞清楚现代国民身份与生俱来,呼吁发陆胞证、回祖国自由、探亲免签,才名正言顺理直气壮。不再纠缠中文的“国籍”、“双重国籍”,其深层次原因归纳起来,大道理有三。

 

一、中文所有画地为牢的“籍”,包括“国籍”、“户籍”、“祖籍”等等,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归属关系,而是封建半封建的人身地域依附关系。封建半封建特色的中国国籍法、户籍制是万恶之源,不需要改革,

而需要废除,以现代文明的中国国民法取而代之。

 二、现代文明国家和国际社会讲的nationality,即国别或国民身份,与生俱来不可被剥夺,不能退出或放弃,与中文“国籍”、“户籍”、“祖籍”的人身地域依附关系本质不同,不是一回事,必须与时俱进破旧立新。

 三、立现代文明的中国国民法,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民族复兴改革开放的当务之急,是中国融入世界现代文明潮流的必然发展要求。

 本万言书集近十多年海外主流民意而成,为纪念抗战胜利和祖国国庆而作。全文愈一万五千字,共分三部分。现展开阐述如下:

 一、中文所有画地为牢的“籍”,包括“国籍”、“户籍”、“祖籍”等等,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归属关系,而是封建半封建的人身地域依附关系。封建半封建特色的中国国籍法、户籍制是万恶之源,不需要改革,而需要废除,以现代文明的中国国民法取而代之。

 中国的户籍制,起源于秦代封建社会。现行户籍制,主要是继承和发展了日伪时期的保甲制。不论是在封建社会,还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统治时期,户籍制都是奴役压迫平民百姓的统治工具,与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

 现行的中国国籍法,实际上是把户籍制的统治理念放大到国家层面,不但实质相同,而且与户籍制紧密关联。限制中国国民的国际移民自由和回祖国自由,定居国外,就可退出中国国籍,无中国户口居民身份,有了外国公民身份,中国政府管不到了,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再是中国国民或中国人。这就是所谓中国“国籍”的真实含义。

 当代中国人,生来就受国籍、户籍的束缚和困扰。中文的“籍”字使用频率很高,恰恰说明,在当今中国,封建半封建的人身地域依附关系,仍然是国人难以挣脱的枷锁。国籍、户籍、京籍、祖籍、祖籍国等等,说到底,都是从中国特有的封建半封建人身地域依附关系派生出来的陈腐治国理念。

 封建半封建特色的中国国籍法、户籍制,践踏国人与生俱来的现代国民权益,是压在海内外中国人头上的两座不讲人道不通人性的冰山,是祸国殃民的万恶之源。具体说来:

 一是海外大陆移民同胞的断根苦痛之源。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中国不承认所谓的“双重国籍”,即不承认有外国公民身份的海外移民与生俱来的中国国民身份,自动放弃海外中国移民的祖国归属关系,造成数十万海外同胞惨遭国际反华势力迫害,六千多万海外国民痛苦断根,与祖国渐行渐远等一系列严重恶果。

 生在大陆,长在中国,回国要签证,祖国变成了外国。落叶归根回国住自家老屋,要办中国“绿卡”再回归移民,本国海外移民变成了外国移民。侨务日趋无侨可务,上千万海外陆胞几乎全被务成了“外国人”,裸示了中国国籍法、户籍制的愚昧落后荒唐。把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观念与国家忠诚、政治立场、社会维稳、海外势力等挂钩,放弃保护本国海外移民的责任,画地为牢,祖国海关成了海内外民族割裂骨肉分离的鸿沟,害苦了千千万万海内外天各一方的国人家庭。

 欧美等现代文明国家的签证、“绿卡”,从来不适用于本国出生国民。即便是斯诺登,美国政府废了他的美国官方旅行证件–护照,也还承认他是美国国民、美国人,任何时候回美国都不需要签证,更不需要办“绿卡”。中国的签证和“绿卡”,却礼待洋人,只折腾Q字探亲、回国定居的海外游子。海外陆胞回祖国自由,骨肉亲人回家探亲自由,本是人之常情,国之常态,世之常规,用“国籍”、“户籍”把自家陆胞整得“苦大仇深”、怨声载道,图的是什么呢?

 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户籍”观念,比封建农妇之见还浅薄庸俗,认为移民海外,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自动失去了祖国。好像外出打工,家就不是家,家产就没份,对家的那份所有权和亲情就被一刀两断了。泼洗澡水,连盆里的孩子一起泼出去,只有傻姑才会这样做。没有被侵略战败,就把上千万优秀的海外人才国民当洗澡水一样自动泼给外国,当外国人对待,出去可以,回来不自由,自断海外臂膀,比傻姑更傻。

 更为可恶的是,国籍法与户籍制结合,六亲不认,轰轰烈烈地清理所谓“事实双重国籍”,清理“三非”,主要清剿对象,不是洋人,而是回祖国的陆胞。加拿大梁姓姐弟回祖国小住21天,因为没有像刑满释放人员一样,二十四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报到,就被湖南岳阳临湘市公安局以“非法居留”为名,罚款一万五千人民币。持合法有效签证,回自己祖国,逾期不走,竟然也成了“非法居留”。

 受封建半封建特色国籍观念的影响,某些官媒和国人误以为,国际移民就是选择离开,就是不爱国;有了外国公民身份和护照,就不再是中国人和中国国民,国内亲人就变成外国人的代表,国内住房财产就成了外国人的住房财产;定居国外,有了外国永久居民身份或绿卡,虽然还是中国公民,就可退出中国“国籍”,没资格参加人大、政协;丈夫或妻子、子女有了外国永久居民身份或外国公民身份,国内公务人员就是涉外“裸官”,等等,诸如此类狭隘偏见和认识误区,皆源于封建半封建的国籍、户籍观念,对国际移民的现代文明理念缺乏正确理解。

 “祖籍”观念的封建色彩,毋庸置疑。海内外以祖籍为纽带形成的帮、派、团体,其封建半封建人身地域依附关系,一目了然。用“祖籍国”侨务新思维,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的祖国,发港、澳、台胞证,不发陆胞证,把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当Q等“外国人”冷待,连祖国关系都斩草除根,折腾得海内外离心离德亲痛仇快,对祖国和中华民族只有伤害,没有半点好处。海二代回祖国参加官办夏令营,办签证前须先填表退出中国国籍。堂堂正正的寻根之旅,还没启程,就变成了断根之旅。说什么中国不是祖国,而是“祖籍”国,这样切割是为了海外华人好,连天真无邪的孩子们都搞不懂好在哪里。

 国际移民拿不拿外国公民身份,与爱国不爱国、入籍不入籍本来无关。纠结“入籍”不“入籍”、“入籍”了,中美打起来怎么办,显然是没活明白。有个美国公民身份,多张公民卡,就以为自己基因突变,成了美国人,不是中国人了,就会不认祖宗父母,去向自己的祖国开枪开炮吗?即使有这种没出息的念头,真打起来,按照国际社会对祖国概念的共识,美国政府给不给在美中国人机会拿枪炮,还不一定呢。国际移民放着拿外国公民身份的阳光大道不走,自寻烦恼,甚至心理变态,都是被垃圾国籍法毒害的。

 二是国内同胞倒悬苦难之源。

 建国六十多年来,户籍制祸害广大农村农民的罪恶,罄竹难书。农村户口,是把农民套牢在土地上的枷锁,从此,世世代代务农,称呼虽不是农奴,实则是社会地位像奴隶一样的农民,比城镇居民不仅仅是低人一等。有老者说,过去,过的是牛马不如的生活。现在好了,过上了牛马一样的生活。一旦被套上农村户口的龙套,只能祖祖辈辈耕地拉车,苦不堪言。

封建半封建色彩浓厚的户籍、京籍等,剥夺限制中国国民的国内居住迁徙自由,将城乡居民、普通城镇与大都市居民之间的不平等不公平制度化。户籍制酿造了无数骨肉亲人不得不两地分离的人间痛苦。因为户口不能迁移,一方不能进城,或一方不能迁入大城市,成千上万夫妻成了牛郎织女。京籍,甚至比美国绿卡还金贵,户口进京难度不小于国际移民。数亿农民工、离乡保姆不得不漂在城市,数亿老弱妇孺不得不留守村屯。改革至今,非京籍儿童在京申请入学,仍需办28个证件证明。举国上下数千万农村进城儿童入学受歧视,国民义务教育在一国之内举步维艰,令人揪心。

 三是贪腐恶政之源。

 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法、户籍制,几乎人见人恨,却根深蒂固难以动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大权在握的贪腐势力民族败类们拼命维护。人所共知,户籍制是政法系统贪污腐败搜刮民财刁难百姓的法宝。国籍法及其派生出来的出入境法,同样是海内外涉侨贪腐势力民族败类发洋财的摇钱树、保护伞。

 民族败类吃里扒外卷款外逃,靠的还是中国国籍法。一出国门,中国政府就不管了,贪官捞足了岂能不外逃自保。中国国籍法成了外逃贪官的护身符,责任不在外国政府,而在中国政府自己不再把海外移民作为中国国民对待,自动放弃了海外国民的国家归属关系。

二、现代文明国家和国际社会讲的nationality,即国别或国民身份,与生俱来不可被剥夺,不能退出或放弃,与中文“国籍”、“户籍”、“祖籍”的人身地域依附关系本质不同,不是一回事,必须与时俱进破旧立新。

 如果不理解什么叫封建,看看户籍制,就会明白,画地为牢,把人与地域绑在一起形成依附关系的治国模式,就是封建。如果不理解什么叫半封建,看看国籍法,就会明白,从户籍居民身份到公民身份,从住哪到归哪国政府现管,进了半步,但是,比起生在哪、谁生的国民身份理念,还差半个时代,就是半封建。

 与现代文明的国民理念相比,中国国籍法的落后局限性,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落后在不懂得现代人的国家归属关系是国民身份,不能把户籍、居民身份、公民身份放大误译为“国籍”。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提到的所有基本人权,是现代国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来的老一代国人,把现代文明社会已有共识的nationality,即国家归属关系或国民身份,误译成为中文的“国籍”,与户籍、居民身份、公民身份混为一谈,是那个特定革命年代的历史局限性。

 现代文明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共识是,出生在哪国,或父母是哪国国民,就是哪个国家的国民,那个国家就像生身父母一样,是其命里注定无法选择的祖国。生在中国,或父母是中国人,就是中国人。不能说是中国人,就是中国人;说不是中国人,就不是中国人。外国人也是如此。

 生来是外国人,就是外国人。不能说是外国人,就是外国人;说不是外国人,就不是外国人。判断一个人是哪国人,或者是哪国国民,看的是自然的、先天的、血缘的国家与民族归属关系。通常情况下,一个人是哪国人、哪国国民,一目了然,一看便知。与生俱来的国民身份、国家归属,与有没有这个籍那个籍无关,与有没有居民身份、公民身份以及护照旅行证件等,也不是一回事。

 一个人在自己的祖国,作为与生俱来的国民,其国民身份、公民身份和居民身份三者,在归属关系上,一般情况下都是一致的。在自己的祖国,国民到了法定年龄,就自然成为本国公民,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国家社会管理。在自己的祖国,国民具有生来就有的居住权利和自由。但是,一旦离开自己的祖国,移民到其它国家,国民与其祖国与住在国的国家和行政归属关系就会变得不一致,国民身份与公民身份、居民身份出现多样化。尽管如此,一个人是哪国人,是哪国国民,生来注定。体现行政归属关系的公民身份和居民身份可以改变,而体现国家归属关系的国民身份则无法改变。

 

二是落后在不知道现代社会,个人的国家归属关系和行政归属关系,远不是有“籍”或无“籍”那么简单。

 当今世界上,大概只有中国人最喜欢纠缠所谓的“国籍”,把国民与公民、居民混为一谈。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就是个人与国家的多样化归属关系,根本不是中文所谓的单一“国籍”能说清楚的。越说不清楚,越争辩不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在世界一体化日益进步的现代社会,国际移民越来越司空见惯。如果一个人出生在美国,父亲是英国移民,母亲是法国移民,这个人自然与美国/英国/法国都有国家归属关系。这个人出生后,又移民加拿大,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后来再到澳大利亚大学任教,一年内多半时间居住在澳大利亚,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身份。这种常见又复杂的国际移民背景,中文所谓的单一“国籍”,要说明白他/她的多种国家国民归属关系和行政归属关系,恐怕相当不容易。

 用居民身份判别国家归属关系,显然行不通。因为不论本国国民、公民和外国合法移民,都可以有居民身份和居住迁徙自由,都必须依法向住在国和居住地政府纳税。从居民身份看国家归属关系,毫无疑问会导致混乱。

 用公民身份判别国家归属关系,显然也行不通。因为本国国民与外国移民,都可以获得同一国家的公民身份,但他们与生俱来的国民身份却不同,分属于不同国家。特别是未成年少年儿童,不到法定年龄,还没有公民身份,但不等于没有中文所谓的“国籍”或国家归属。如果说两亿多未成年中国少年儿童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就不是中国人,或无“国籍”,毫无疑问是可笑的。

 有国人认为,邓家有个孙子,出生于美国,就是美国公民。其实,这是一个典型的误区。邓孙的国家归属关系,远没有这么简单。他出生在美国,首先自然是美国国民(national)或美国人。按照美国法律,如果一直在美国生活,他将来是有资格参选竞选美国总统的。但是,出生后不到法定年龄,他还并不是美国公民。

 到了法定年龄,他才可以获得公民身份,成为美国公民。当然,作为美国出生国民,他的公民身份成年时自然会有的,不同于移民取得公民身份有许多条件限制。然而,他的美国国民身份则是与生俱来的,不能放弃也无法放弃。另一方面,邓孙的父母是中国国民。中国国民所生子女,不论生于哪个国家,都是中国国民,或者说是中国人。这种情况,国际社会是普遍认可的,美国也是认可的。

 也就是说,邓孙生来就是特有双重国民身份的美国国民和中国国民,不属于国际移民。这种双重的国民归属,来自于出生国家与父母的国民自然血缘关系,是改变不了的,不存在承认或不承认的问题。至于公民身份,仅仅体现其现时行政归属关系而已,公民身份就是公民身份,不是什么“国籍”,可以在成年后自选,既可选中国公民,也可选美国公民,或者兼而有之,保留双重公民身份。他还可以履行法律程序,自愿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放弃哪个公民身份,与他生来是哪国国民或哪国人没有关系。

 三是落后在不明白国民身份比公民身份更为重要、更为根本。

 新移民离开自己的祖国,来到别人的祖国,全新的社会制度、生活工作环境,不同的语言、文化,欠缺的海外工作经验和沟通表达能力,层次较低的职业地位,等等,都有相当大的落差。许多新移民看不懂电视文艺节目,听不懂流行歌曲,不明白英文的诙谐,不会与西人聊天,融不进社交圈。即使熬到了外国公民身份,也会有“二等公民”的感觉,怎么动员都不愿去参与选举投票。

 实际上,新移民的“二等公民”感觉,并不是错觉。其深层次的法理原因,就是国际移民,包括海外大陆移民取得的公民身份,根本不是什么“国籍”,不但改变不了与生俱来的国民身份,而且与住在国出生的国民到年龄自然就有的公民身份相比,仍然差一个层次。美国人、美国国民,是美国国家的主人,不分等级。

 但是,美国公民身份却是不一样分等级的。本国出生国民自然有的公民身份,当然是“一等公民”、“铁公民”。如果生来是美国国民,美国公民身份可以自愿放弃,也可以随时申请恢复。但是,移民后取得的公民身份,则差别相当大,不但不能竞选美国总统,而且犯了恐怖、叛国、间谍等重罪,移来的公民身份还可被取消,会被驱逐遣送回祖国的。

 以为移民得来的公民身份是“国籍”,获得了住在国公民身份,就是“入籍”了,是美国人了,把住在国当成自己的国家,只是被中文“国籍”观念洗脑产生的幻觉或错觉。住在国再好,也不是祖国,是人家的国家,不是自己的国家。“二等公民”就是二等公民,比不了本国出生国民的铁公民身份。这是国际移民不得不面对和接受的现实,应该有自知之明。

 四是落后在不清楚国际移民改变不了与生俱来的国民身份。

 国民身份与生俱来,无法改变。在外国政府和公众眼里,不是本国出生的国民,即使有了公民身份,也还是外国人。第一代中国移民获得外国公民身份,就说自己不是中国人了,外国政府和公众其实并不认同,不点破只是为了不伤和气,照顾新移民的面子而已。然而,到了较真的时候,再说什么有加拿大公民身份,就是加拿大人,不是中国人了,是无济于事的。排队申请过美国绿卡的大陆移民都知道,不管有什么外国公民身份,中国出生就是中国人,就得与中国人一起排队,等候中国移民的绿卡配额。谁拿公民身份当“国籍”,大概只能去跟中国政府理论。

 中文所有带有人身地域依附关系封建半封建特色的“籍”观念,与现代文明理念,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基本人权和国民权利,是泾渭分明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讲的英文nationality,用中文准确翻译,应当是国民身份归属的出生国家;在区别行政归属关系时,也可译成国别。但是,不管怎样,出生国家国民身份也好,行政隶属国别也好,与中文封建人身地域依附关系的“国籍”观念,迥然不同。

 出生在哪国,就是哪国国民,与公民身份和居住地、住在国的改变没有关系。公民身份、居民身份可以改变,但国民身份是生来注定的。祖国永远是祖国,今生不能改变,如同生身父母不能改变一样。中文所说的改变“国籍”、“入籍”、丧失或退出“国籍”,中国人变外国人、30%美国人考虑到其他国家生活,想放弃美国公民身份,就是放弃美国“国籍”,不再是美国人,等等,纯属愚昧无稽之谈。

 在现代文明国家,有不断改革更新的移民法、公民法,但却不存在中国式一成不变的所谓“国籍法”和户籍制。国民、公民、居民不论居住、迁徙还是移民,从国内到国际,都是自由的。不论走到哪里,美国人一辈子就是美国人,法国人一辈子就是法国人,中国人一辈子就是中国人,与国际移民不移民无关,与公民、居民身份的改变无关。

 双重国民身份,只有在其它国家出生的移民后代才会有,与第一代国际移民包括海外大陆移民无关。这些均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共识和常识。中文照葫芦画瓢,按居民身份、公民身份自以为是误译的“国籍”“双重国籍”,与现代文明的nationality,即国民身份归属国家或国别,明显具有不同的时代特色。

 三、立现代文明的中国国民法,废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法和户籍制,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民族复兴改革开放的当务之急,是中国融入世界现代文明潮流的必然发展要求。

 现代海内外中国人应当与美国人、加拿大人等一样,免除“国籍”、“户籍”枷锁,活得自由、有尊严。不与时俱进破旧立新,就跟不上现代改革开放文明进步的世界潮流。废除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法和户籍制,普天之下的中国人,完全可以像现代文明国家的国民一样自由地移民、居住、迁徙、回归。

 铲除压在海内外中国人头上的封建半封建特色国籍法、户籍制两座冰山,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更是天下所有中国人、中国国民的人身居住自由解放。创立新的中国国民法,废除国籍法和户籍制,将成为中国社会由封建半封建向现代文明进步的历史里程碑,成为中华民族摆脱封闭愚昧状态向开放自由社会飞越的标志。具体说来:

 一是有利于治国理念现代化。

 现行中国国籍法、户籍制,来自于封建半封建的治国理念。立现代文明的中国国民法,将从根本上清除这些历史垃圾,大大加速治国理念和国家社会管理现代化。

 中国国民法,应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宪法总纲后增加第二章“中国国民”,明确与生俱来的国民身份及其合法权益;也可以作为国家大法专立,取代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法和户籍制。

新的中国国民法,理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点:

 1、出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父母一方是中国国民所生子女,即为中国国民。中国国民身份与生俱来;

 2、中国国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和国家法定自然所有人。天下为公,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全体中国国民所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体中国国民的祖国;

 

4、中国国民享有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基本人权、国民的基本自由与尊严;

 

5、中国国民符合法定年龄规定,自然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6、非中国出生不具有中国国民身份的外国移民,合法移民中国后获得中国公民身份的,不能竞选、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领导人。如犯有恐怖、叛国、间谍等严重罪行,外国移民获得的中国公民身份可依法取消,并驱逐遣送回其祖国;

 

7、国际移民获得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国民,其中国国民身份不变。可凭中国出生证明或其它合法证明,申请领取中国海外大陆同胞证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证,享受中国国民待遇,享有回祖国自由;

 

8、国际移民的中国国民申请领取中国海外大陆同胞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负责制定;

 

9、中国国民获得外国公民身份后,如本人自愿放弃中国公民身份,可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其国民身份不受影响。放弃中国公民身份的中国国民,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公民身份;

 

以上列举的现代文明的中国国民法基本要点,仅为集思广益而抛砖引玉。整个国民法的立法过程,无疑将深入解放全民族思想,推动治国理念现代化。

 

二是有利于国际、国内人才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社会生产力空前解放。

 


人力资源,特别是人才资源,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生产营销能力、开发创新能力、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等等,都离不开人才和人力资源。中国培养起来的人才,外国不在乎什么“国籍”“户籍”,争先恐后挖去移民,其祖国却以“国籍”“户籍”为闸,紧紧关住回流大门,国际人才流动只出不进,只输不赢,道理何在,令人匪夷所思。

 上千万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出生在中国,是与生俱来无可否认的中国国民,是祖国的骨肉亲人和海外同胞,是国家强盛民族复兴不可多得的人才人力资源和巨大财富、无价之宝,不是外国人,无论如何,都没有理由自动放弃给外国。海外大陆移民群体,绝大多数是祖国一手培养教育出来的高素质人才,可谓藏龙卧虎。破除所谓“国籍”作茧自缚的限制,破除所谓“千人计划”关卡的限制,敞开回祖国自由的国门,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经验的高端人才,将会像三文鱼回游祖地一样形成海归潮,何愁强国兴族无才?

 有国人担心,没有国籍法束缚管治,中国人会全向外国跑。这种顾虑,不过是杞人忧天。现行中国国籍法,在国际社会就像出土朽木一样,挡不住现代文明的潮流。有国籍观念,越把“国籍”当回事,越以“国籍”论爱国,越算计“国籍”含金量,高官权贵越争先恐后把家人子女送海外,社会精英越鱼贯而出纷纷国际移民,国际移民潮越发汹涌澎湃。相反,没有国籍观念,没人在意什么“国籍”不“国籍”,没人计较美国人有外国公民身份还是不是美国人,没人限制国际移民自由,美国人却很少移民他国。

 有国人深受户籍制之苦久矣,却误以为没有户籍制,天下就会大乱,大都市就会人满为患。实际上恰好相反,户籍制才是大都市人满为患的祸根。人人都把大都市的户籍当个宝,只进不出,才造成大都市人口不断暴涨房价冲天。

 美国首都华盛顿和加拿大首都渥太华,之所以没有像北京一样只进不出人口爆炸,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户籍控制,没有所谓金贵的“京籍”,人口自然流动,想进就进,想出就出。没有户籍制,经济发展和就业、求学、市场等需求,自然调节人口分布和流动。没有工作机会和良好收入,不会有外来移民只图虚名,跑去住大都市,或者呆在大都市多缴昂贵房租重税,坐吃山空。海外陆胞到了美国、加拿大,不但没有涌入华盛顿、渥太华,反而个个入乡随俗,哪有工作哪里去,活得挺好、挺潇洒、挺自由,安居乐业。

 生老病死都不得不朽在山寨里,不是现代中国人命中注定的“爱国”活法。上千万海外陆胞凭能耐闯天下,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住在国尚且用不着低三下四,回自己家探亲,回馈报效祖国,更没有道理受到刁难排斥。与善待港澳台同胞一样,善待海外亲人,发陆胞证,“来去自由”,实乃利国利民的人间正道。

 有了现代文明的国民法,废除国籍、户籍枷锁,就有了人才人力资源的自由解放,出去自由,回来自由,走有尊严,归有尊严。国际人才回流活了,祖国要什么人才有什么人才。没有大都市户口可留恋,取消了居住特权,大都市进出自由,城乡迁徙居住自由,人才人力何愁不向有工作机会、环境适合生存的中小城镇流动?国内人才人力资源流动活了,消除城乡对立,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才会看到曙光。

 三是有利于反腐与利国利民的实际结合。

 大量腐败的根源,在于封建半封建特色的法律制度。破除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法、户籍制与反腐结合,将牵一发而动全身,牵动反腐与国民切身利益和幸福自由结合,与改革开放结合,与国际追逃贪官国民结合、与打击挂洋身份、办洋公司的卖国腐败势力结合,形成利国利民、解放社会生产力的巨大能量,体现出现代文明的社会进步价值。

 洋人外国人或许感觉不到中国的国籍法、户籍制是万恶之源,搞不明白为什么海外中国人回自己祖国,还得凭父母邀请函、身份证担保拿外国人签证,不理解有落地签证法律规定,海外陆胞老父老母病危却被其祖国航班拒登机,更不知道城市、农村户口个是什么东西。从中文“国籍”、“户籍”派生出来的贪腐恶政,对祖国来说,不是文明荣耀。国籍法、户籍制多存在一天,海内外中国人就多受苦受难一天,国家形象就多蒙羞一天。

 针对民族败类、贪腐个人、团伙打老虎、拍苍蝇,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根除滋生贪腐、保护贪腐的法律制度。国籍法、户籍制,作恶多端。古人云,“恶政猛于虎”,说的就是国籍法、户籍制这一类的恶政。打掉一只拦路虎,继续保留恶政,无异于继续养活一群饿虎,虎患是不可能灭除的。

 贪官卷款外逃,钻的就是中国国籍法管不到外国的空子。废了国籍法,贪官跑到天涯海角,还是中国国民,照样依符合现代国际社会共识的国民法缉拿归案,自然就断了其逃路。根除国籍法、户籍制,从法律制度上废除陆胞回祖国签证和清理“三非”,连根拔了贪腐势力的摇钱树,收了贪腐势力的法宝和护身符、保护伞,才是釜底抽薪的反腐治本之道。

  四是有利于建设强大的海外社区。

 众所周知,以色列等国家把发展壮大本国海外社区,作为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方面大量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唐代王之涣有诗云:“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当今,中华民族正在以“黄河入海流”的磅礴气势,融入世界现代文明的海洋。中国了解世界,世界了解中国,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是最大的媒介载体,犹如万马奔腾冲在整个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潮流最前面的拍岸浪花。

 强大的海外社区,与强大的祖国相辅相成。有强大的祖国做后盾,海外国民才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底气和尊严。有强大的海外社区做外向发展的根据地和依托,海内外同心同德,祖国在国际社会才会形象光辉如虎添翼。

 美国人、加拿大人、英国人、法国人,以色列人,甚至印度人、菲律宾人、泰国人,移民海外回祖国,都能享受国民待遇和自由,中国人差什么?同样生在现代,活在现代,人人都能像美国人等一样,享有现代国民与生俱来的自由和尊严,有什么不好吗?发放陆胞证,给予海外大陆移民回祖国自由国民待遇,困扰海外大陆移民社区的诸多难题,将迎刃而解。海外社区心向祖国,必将释放出民族复兴的巨大正能量。

 住在国政府和海外大陆移民社团帮助新移民落地生根、排忧解难,融入当地社会,是理所应当的。但是,祖国的侨务,除了为侨民服务外,更应当鼓励引导海外陆胞心向祖国,为其尽孝回流报效祖国提供便利。忽悠本国海外移民做外国好公民,把住在国当己家,大有越俎代庖,替外国政府卖力之嫌。自断海外臂膀,忙着与自己国家的海外移民切割,主动放弃海外移民的祖国归属关系,伤透千千万万海外中国心,是对海外社区最大的损害,是世上最“丢人”的侨务。用着朝前,喝呼海外陆胞为国分忧慷慨捐助,为高官权贵迎来送往抬轿子摇旗呐喊;用不着朝后,把上千万海外陆胞当外国人,宰起来没商量,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海外大陆同胞发自内心认同自己是中国人。善待自家海外陆胞,比善待洋人外人更重要。洋人再怎么中国化,也不如海外亲人了解祖国、心向祖国。如果上千万海外陆胞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堂堂中国何惧国际反华势力抹黑鼓噪?如果上千万海外陆胞对自己的祖国不认同或怨声载道,区区几个外国记者又如何能改善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

 某些高官天天都在讲政治,殊不知现代国家最大的政治,就是保护本国出生的国民。国民乃国家之本。自动放弃上千万海外国民给外国,是比割弃领土、领海、领空更失败的政治。父母遗弃孩子,错不在孩子,而在父母。政府自动放弃优秀国民给外国,错不在海外移民,而在政府。应该悔过自新痛改前非的,是作了大孽的高官权贵,而不是海外移民。责怪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不“爱国”,如同责怪被遗弃的弱小子女不爱父母一样荒谬。捍卫与生俱来的中国国民身份,不甘于接受被自动放弃给外国的命运摆布,要求回祖国自由,探亲免签,正是改革开放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最有觉悟最炽热的爱国表现。连基本的民族大义都不懂,拒不废除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法和户籍制,不配做高官代表祖国政府,也不配生为中国人。

 培育最具有凝聚力、向心力的国民意识和国家认同,是民族复兴强大精神力量的基础。所谓“华人不是中国人”的诡辩,与国际共识和常识相悖,外文极难对译,实为封建半封建特色“国籍”、“户籍”观念酿造出的毒酒。立现代文明的中国国民法,唤醒国民意识,强化国家认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当务之急,必将带动实实在在的改革开放,对海内外同心同德,根除“白日依山尽”的封建半封建特色治国理念,加速国民社会管理现代文明化,作用重大,影响深远,意义非同一般。

  结语

 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最宝贵的。小时候,母亲常说,过日子过的就是人。父母嫌子女太多,就忍痛割爱,将亲生骨肉遗弃,或者政府嫌国民太多,将数千万海外侨胞自动放弃给外国,古往今来世间少有。祖国对自己的海外游子敞开母亲的怀抱,顺应现代文明潮流,立中国国民法发陆胞证,放开陆胞回祖国自由,探亲免签,才是天经地义。中国国籍法、户籍制让几代海内外中国人搞不清楚国民身份和与生俱来的国民权益,活得没有自由和尊严。空谈和维护“国籍”、“户籍”,不是爱国利民,而是祸国殃民。为捍卫神圣的中国国民身份、维护生为中国人的自由和尊严而不懈努力,无愧于列祖列宗,事关造福于当代、造福于子孙后代和民族复兴大业,匹夫有责,义不容辞。

 从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来看,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当代中国人受教育最多、最有聪明才智、最见多识广,应当也完全可以超越前人,搞清楚大陆出生的中国人,包括上千万海外移民,今生今世都是中国国民。祖国、民族和家乡父老指望着辛苦培育出来、受过现代高等教育的一代人才引领民族复兴,有志气、有作为、有出息。如果连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法、户籍制都不能扔进历史垃圾堆,恐将被世人耻笑为因循守旧的一代窝囊废。孩童都知道如何区分中国人与洋人外国人,受教育程度越高反倒越煳涂,分不清海外陆胞是中国人还是洋人外国人,甚至连中国是海外大陆移民的祖国都没个担当,生造胡扯什么“祖籍国”,学位再高也是徒有其名,令中国现代高等教育蒙羞。

 海内外中国人对有没有公民身份投票选举权可以在乎或不在乎,但是,对自己是不是中国国民,是不是中国人,是不是有祖国,是不是享有现代国民权益待遇,不能不关注。废除封建半封建特色的国籍法、户籍制,与海内外同胞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万众翘首以待。干大事,得民心,与时俱进现代文明的政治领袖和执政党,理应一马当先。海内外所有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炎黄子孙、党派团体,均应以民族大义、民族利益为重,同为创立现代文明的中国国民法鼓与呼,同为颁发中国海外大陆同胞证鼓与呼,同为废除国籍法、户籍制鼓与呼。“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是当代海内外中国人共同的历史使命。

作者 陈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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